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分項資金
企業研發投入支持計劃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引導區內科技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按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總額3%的研發投入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研發投入支持計劃由企業研發投入支持計劃、研發投入20強支持計劃組成,兩類分支持計劃不重復獎勵同一家申請單位。依據企業在南山納稅申報的營業收入、研發投入、納稅總額等數據進行核算。
本項目的申報企業應符合《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每家單位同一年度獲得的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力貢獻”限制。
二、設定依據
1、《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創新分項資金實施細則》
三、申報對象和條件
申報對象:在南山注冊,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
支持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總額10億元以下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9%;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總額10億元及以上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7%;
(2)在南山區上一納稅年度納稅總額不少于100萬元,且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不少于100萬元。
(3)本項目與《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文化產業發展分項資金實施細則》中“第二十二條 鼓勵企業加大自主研發投入”不予以重復資助。
四、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實行單位申報、材料審核、社會公示、政府決策的原則,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五、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登錄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網上提交項目申報材料;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單位申請、初審項目申報材料,區科技創新局復審項目申報材料;
(三)申請單位接到提交紙質材料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紙質材料;
(四)區科技創新局擬定資助計劃;
(五)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請單位的注冊情況、在地統計開展情況、地方財力貢獻、商業賄賂和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六)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七)區專項資金領導小組審定;
(八)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
(九)撥付資助經費。
六、申報時間
2019-12-17至2020-01-0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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